近日,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发布表彰决定,对2021—2023年度全省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进行表彰。制品公司荣获“辽宁省2021—2023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自创建文明单位以来,制品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
文明始于心,创建践于行。制品公司将以“辽宁省2021-2023年度文明单位”荣誉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文明创建工作融入企业重点工作中,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