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12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号)精神,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扩大对外开放,东北振兴司与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所一行赴辽宁省和吉林省有关地市开展了 “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全面扩大对外开放”调研。调研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副司长王化江带队,分别在辽宁省及所辖大连市、丹东市,吉林省及所辖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延吉市、珲春市等地召开了8场由省、市有关部门,以及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合作区、保税园区等和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来自各方面参会代表的情况介绍,并深入代表性园区和企业实地调研了解有关情况,为开展相关研究获取了第一手的翔实资料。
王化江副司长在上述座谈会上指出,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是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实现全面振兴的两个重要主题。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针对东北地区的对外开放,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36号),有效地推动了东北地区的对外开放工作。五年来,东北对外开放取得巨大进展,辽宁省利用外资跃居全国第三位,大连市和沈阳市名列全国副省级城市前两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等也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东北地区的对外开放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更大的挑战。基于此,我们开展此次调研,目的在于深入了解东北地区对外开放取得的成绩和总结的经验,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听取各地结合实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性文件打好基础,以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发〔2009〕33号文件,营造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环境,构建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格局。
会上,各省及有关城市分别围绕对外贸易、经济技术合作、利用外资情况,以及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工程承包、境外投资、企业并购、劳务输出等方面,介绍了对外开放工作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等。大家一致认为,现在对俄合作和对朝合作都面临着新的机遇,扩大对外开放对于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促进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将结合会议精神,针对地区和行业内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措施。
在辽宁省考察期间,调研组一行先后赴大连市和丹东市,重点就大连市花园口经济区,大连开发区,以及丹东市临港产业园区、丹东港等进行了实地调研;在吉林省期间,调研组重点赴省内唯一的边境口岸城市珲春市,考察了对俄、对朝公路口岸,及出口加工区等。期间,调研组与以上城市、园区等就各地对外开放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
来源:振兴东北网